爽收4千顆蜆錠!內政部貪官收賄百萬放水 重判3年8月將入獄
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工程處長吳瑞安,2020年間透過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助理張騰龍居中牽線,收受廠商賄款100萬元及4000顆蜆錠,並在審核時對特定廠商放水;一、二審法官依收賄罪判吳瑞安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吳瑞安將入監服刑。
檢警調查,2014年間,吳瑞安接任內政部營建署副總工程司,後來又升任副處長兼南區工程處長,職務範圍包括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及金門縣等地區,並負責各縣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及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等公共工程案件專案補助的審核工作。
2020年6月9日晚間時分,吳瑞安接受張騰龍邀約,與陳姓廠商在知名餐廳飲宴,席間陳男交付裝有現金100萬元的紙袋,吳男將賄款分批存入個人帳戶;事後陳男多次邀約吳瑞安飲宴,都由他掏錢買單;陳男還私下饋贈紅麴40瓶、蜆錠4000顆、白蝦20箱及水果禮盒給吳瑞安,總價約20萬元。
檢方偵辦張騰龍關說案件時發現,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嫌護航特定廠商,藉以順利取得雲林綠電等標案,遂將張騰龍等人聲押獲准;檢察官擴大清查後發現,張騰龍曾介入南部地區標案,並查出吳瑞安也在審核廠商承包案件時放水,讓陳男得以順利驗收過關,檢方遂依不違背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起訴吳瑞安等人。
一審法官判吳瑞安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不法所得100萬元;吳瑞安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亦駁回上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7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吳瑞安將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