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修改「防衛裝備移轉3原則」 原則上允許具殺傷力武器出口
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今天(21日)修改了防衛裝備出口的限制,允許向海外出口武器,此舉反映了日本正試圖加強與其夥伴國家的安全合作。
這些修訂獲得了日本內閣與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類似國安會議)的批准。在日本政府稱該國正面臨自二戰以來最嚴峻安全環境的情況下,國家安全鷹派的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正試圖強化日本的國防產業。
這些針對「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及其運用指引進行的修訂,取消了將出口限制在5類非戰鬥用途裝備的規定,包含救援、運輸、預警、監視和掃雷。
儘管這些修訂原則上禁止將武器出口給衝突中的國家,但考量到日本的安全需求與美軍在印太地區的行動,日本政府允許「特殊情況下」的例外。
防禦裝備將依據其是否具備殺傷力,被分類為武器與非武器。
預警和監控雷達系統等非武器的出口將不受限制,但包含驅逐艦和飛彈等武器,則僅限於出口給與日本簽訂了防禦設備與科技相關保密協議的國家,目前締約國有17個,包含英國和美國。
這些修訂規定,武器出口只有在獲得政府批准後才會告知國會,這可能會遭到在野黨的批評。在野黨主張,應該事先經過國會的批准,避免日本涉及加劇衝突或助長軍備競爭。
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將審查並決定是否批准武器出口。日本與英國和義大利聯合開發的新一代戰鬥機則是例外,需要經過內閣批准。
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在20日舉行會議,高市早苗、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外務大臣茂木敏充、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等人出席,討論了相關提案。(編輯:王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