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納箱夾藏2公斤大麻闖關被攔! 男多次更換地點冒名收貨仍被查獲
尤姓與戴姓男子去年8月間自泰國輸入大麻,經台北關發現報關進口的收納箱內夾藏63包、2.43公斤大麻煙草,尤多次更換簽收地點且冒名收貨仍被警查獲,並坦承犯行,台南地院認尤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判刑5年8月,戴則另案審理中。
檢方起訴,尤、戴於去年8月間約定,由戴負責自泰國將大麻煙草包裝輸入、提供人頭健保卡及收受大麻包裹地點,尤則負責尋找台灣買家、申請註冊EZWay電子通關平台進口報關及接收進口大麻包裹,共同進口大麻煙草牟利。
戴於同年9月初提供台南一商務旅館作為收受大麻煙草包裹地點,並提供不知情廖姓男子遺失健保卡予尤申請註冊EZWay進口報關。尤再以不知情張姓男子名義申辦預付卡門號號作為EZWay進口報關收件電話,向台北關申請辦理夾藏大麻煙草63包的收納箱報關進口。
惟因EZWay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問題,尤透過綽號「阿翰」取得不知情陳姓男子身分證件資料,申請EZWay進口報關。
去年9月11日,經台北關查驗發現收納箱藏有大麻煙草毛重2.43公斤而扣押,並經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確認扣押物品為第二級毒品大麻。
同年月16日經貨運配送人員依址投遞,經尤多次更換收件地點,終於同日9時53分許在台南市東區,尤在簽收欄偽簽「廖xx」簽收包裹後,立即為警緊急逮捕,當場查獲。
台南地院合議庭指出,尤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運輸第二級毒品罪、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懲治走私條例中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刑法中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斷。
同時,尤於偵查及審理中均自白,依法減輕其刑後,法官認尤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5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