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20萬一審重判12年 國民黨宜蘭三星鄉長李志鏞宣布退出政壇
首次上稿 20:46更新時間 21:08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國民黨籍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案,宜蘭地院認定收賄20萬元,今天(21日)重判12年,褫奪公權3年,依照選罷法規定,今年底無法參選議員。李志鏞晚間宣布,將退出政治與選舉,改以志工與觀察者身分為鄉親服務。
今年60歲的李志鏞,在2018年的三星鄉長選舉擊退民進黨對手,讓三星政治版圖從綠地變回藍天,被視為國民黨在三星的指標型政治人物,由於2屆鄉長任期即將屆滿,支持者勸進年底回鍋選議員,不料,涉貪案官司被判12年,政治前景蒙上陰影。李志鏞今晚接受本報訪問時證實將退出政壇。
李志鏞在個人臉書PO文指出,坦然面對一審判決,遺憾的是竟以廠商單一誣指證詞,在沒有收賄20萬元直接證據下即重判12年,此案3個活動標案,三星鄉公所均無損失,但有帶動觀光發展,他對得起三星鄉親託付。
李志鏞強調,相信假以時日事實終會浮現,他絕無違背職務內定廠商,更無收受任何賄賂,朗朗之心可鑑天地,自己坦蕩尊重司法,正式宣布退出政治與選舉,從志工與觀察者角度為基層付出、為鄉親服務,角色不同,初衷如一,會繼續奮鬥,不信公理正義喚不回。
支持者紛紛留言為李志鏞加油打氣,「鄉長加油」、「公道自在人心,清者自清」、「希望早日還認真的鄉長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