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掙錢繳學費 越南女輸入含禁藥成分減肥藥被逮
越南籍女子范氏為減輕在台念書的負擔,與家鄉男子合作,非法輸入含禁藥成分的減肥藥來台,她則擔任倉管收貨,再將減肥藥販售境內越南籍人士牟利,今年3月被台北關查獲,4月底在台南倉庫也查扣部分商品,台南地院認她共同犯輸入禁藥罪處4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1萬元。
檢警調查,范氏與年籍不詳越南籍男子及LINE暱稱「Katty」,去年11月中旬起,先由越南籍男子在越南取得名為「BASCHI」、「麗瘦減肥膠囊」、「柏芝立瘦膠囊」、「KETOSLIM30」等含有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藥,自越南進口至台灣。
再由范氏、Katty共同支付運費,聯繫不知情業者,將減肥藥運送並藏放在台南倉庫內,並由范氏擔任管理人,負責收貨、清點,並向越南回報,及監督其他倉庫員工進行藥品分裝及包裝,再以每盒減肥藥品400元以上的價格,販售給我國境內越南籍人士牟利。
今年3月7日,越南男子再次以不實收件人名義及不實收件地址進行報關,並安排不知情的物流公司,將減肥藥運送至台南倉庫時,被台北關人員查獲,扣得3箱BASCHI、麗瘦及KETOSLIM30共130瓶。經警循線追查,4月28日至台南倉庫搜索,當場扣得麗瘦2瓶、柏芝立4638 顆等物。
據調查,范氏2019年間涉犯輸入禁藥案件,遭檢警查獲,台南地檢署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不起訴處分。她說,為減輕來台念書的費用負擔,並為配合其讀書時間,需要找工作,才應允對方擔任倉庫的管理人,共同輸入及販賣禁藥犯行。
台南地院認為,衡酌范氏輸入之禁藥數量不少,且於為警查獲前,已將部分禁藥販售與我國境內不特定越南籍人士,而對他們健康安全生有危害。惟念她擔任倉管,負責收貨、清點、回報及監督分裝、包裝及出貨等行為,均受雇而聽命於越南籍男子,僅居於次要犯罪角色,涉案程度非重。
且犯後於院方坦承全部犯行不諱,兼衡她大學在學中,在餐飲店兼職打工等一切情狀,認她共同犯輸入禁藥罪處4月,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1萬元,扣得禁藥均沒收,並沒收犯罪所得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