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專法擇期續審 李洋:明年辦高中大專聯賽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26日)續審《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但朝野對是否另立專法仍無共識。民進黨立委提案,主張相關6案全數保留委員會、另定期審議,最後以4票贊成、3票反對通過。運動部長李洋則宣布,明年將編列新台幣3千萬元預算,並預計年初舉辦高中、大專電競聯賽。
《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7月底排審時一度爆發朝野衝突,甚至讓運動部長李洋被迫「罰站」近十分鐘。相隔近一個月,教委會26日再度排審,但藍綠對是否有必要為電競另立專法,立場仍有明顯歧異。
運動部長李洋在會中重申,運動部並不反對發展電競,但不支持單獨制定電競專法,認為個別運動項目是否各自立法仍有討論空間。不過,他也透露,依照現行法規,運動部已可投入資源推動電競,明年將編列3千萬元預算,並規劃高中、大專聯賽。李洋:『(原音)那我想個別項目去訂立專法,我覺得真的還是可以有待探討。那其實這段時間,包含市長,還有我也其實找了相關的選手來過討論。那其實按照現行的法規,我們就可以就如同召委講,我們可以在明年列3千萬的預算。當然也感謝各位委員對於今年預算在運動部這邊的支持,所以我們也一直都跟協會去溝通,預計舉辦高中以及大專聯賽。』
李洋進一步表示,考量學生在學期間仍應維持正常學習,因此賽事預計安排在明年年初,希望透過聯賽建立學生運動員銜接競技選手的培養管道。
朝野對「專法」則各有主張。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認為,現行制度即使可以推動電競,仍不代表沒有立法必要,透過基本法才能確保政策不因政黨輪替而改變;支持立法的立委也強調,電競涉及比賽場域、智慧財產權及設備等特殊性,難以完全套用傳統競技運動規範。
民進黨立委則認為,行政部門已表明不支持另立專法,加上委員會意見分歧,立法應更加慎重,因此提出程序提案,要求「相關草案均保留在委員會,另定期審議」。經表決,在場7名委員中4票贊成、3票反對,提案通過,《電競基本法》相關6案因此未進一步逐條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