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悍女法院內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 法官5罪都判有罪理由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林姓女子(46歲)因返還信託物民事案件,接連對律師潑灑不明液體、拉扯頭髮,還恐嚇「我會殺你」遭告上法院,沒想到今年3月17日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到法院關心開庭狀況,林女竟在走廊朝吳甩巴掌,中檢依傷害、恐嚇等5罪起訴她並羈押,台中地院今天宣判,認為林女侵害公權力與法治、侵害私人權益,且犯後態度不佳,依傷害、恐嚇等5罪,分別判1年1月至1年6月,未定應執行刑。
台中地院今天表示,合議庭審酌,林女與數名被害人素不相識,僅因對另案訴訟不滿,便在法庭上數度公然侮辱恐嚇律師,且拒絕聽從法官維持秩序的命令,嚴重藐視法紀與公權力。
林女更在法庭走廊公然掌摑吳姓被害人,並在網路上非法散布被害人等照片、揚言殺害,嚴重侵害被害人的名譽、隱私與人身安全。林女雖曾一度認罪,但在審理中又改口否認,甚至在法庭上數度打斷他人的發言、無視訴訟指揮,且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合議庭斟酌各項情狀後,判決林女共犯5罪,其中傷害罪,判處1年6月徒刑;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1年6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1年2月、1年1月。因林女尚有其他案件審理中,暫不定應執行刑,待所有案件確定後,再由檢察官統一申請定數,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