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亮眼 地方「超徵紅包」有影
「新版財劃法」適用首年,財政部國庫署昨(17)日表示,今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截至8月底累計實收6,463億元,較全年原估收入8,841億元,已達標73.1%,受惠於稅收亮眼,執行進度高於去年同期,整體執行情形優於預期。
外界關注,今年地方政府是否還有統籌款「超徵紅包」?官員透露,可以「樂觀期待」。
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會依據每年通知分配金額,按12個月平均發放給地方政府,而若當年度稅收執行情況良好,相關稅源超過預算數,財政部會在隔年1月撥付「第13次」,時間點通常落在農曆春節前,成為地方政府期待的「統籌稅款紅包」。
依財劃法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總收入11%、貨物稅總收入10%,以及營業稅總收入扣除稽徵經費1.5%及依法提撥統一發票給獎獎金3%後的全數營業稅收入。
今年為首度適用「新版財劃法」。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今年截至8月底,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累計實收6,463億元,已達全年原估收入8,841億元的73.1%。
其中所得稅及營業稅達成率分別達70.2%及74.4%,貨物稅則為64.4%,皆比去年同期更高。
國庫署官員解釋,從今年前八月各稅目執行情形來看,「表現優於預期」,所得稅因去年企業獲利成長、扣繳稅額增加等因素,營業稅受惠於內需穩定,表現相對較佳,達成率都有七成;貨物稅預算達成率64%,也高於去年。
至於今年地方政府是否也機會領到「超徵紅包」,官員透露,今年依照達成率來看,超徵紅包可「樂觀期待」。
官員強調,統籌稅款的屬性是地方政府受分配的稅課收入,因此年度執行期間,會參酌稅款實際收入情形按月辦理撥付,但通知分配數仍以實際收入數為依據,在今年度12個月執行完畢後,將整理全年實際收入數。
如果實際收入數超過原先通知分配數(俗稱超徵),超出部分仍會按實際收入數撥付,國庫署將於明年1月中旬預算整理期結束後,針對實際收入數與已撥付數間差額辦理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