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棒堂「王子」涉閃兵役案求刑2年2月以上徒刑 同案第五波起訴15人
新北檢偵辦藝人閃兵役案19日第五波偵結共起訴15人,其中最具知名度偶像團體「棒棒堂」的成員「王子」(本名邱勝翊)雖然坦承以新台幣30萬元逃避兵役,檢察官認為其在同團成員落網後仍心存僥倖,未曾主動到案說明或自首,甚至在媒體詢問時,仍矢口否認,掩飾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具體求刑2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檢警去年2月起偵辦藝人王大陸閃兵役案,追查出多名藝人找上主嫌陳志明逃避兵役。新北地檢署昨天(19日)第五波起訴15人,包括陳志明、共犯李名宸、張忠,以及「王子」(本名邱勝翊)、網紅邵凱宏、饒舌歌手Finesse' Boy(張傑瑞)等12名役男,罪名包括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以不正方式變更體位使役齡男子避免徵兵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
根據檢方起訴書,陳志明因本身患重度高血壓免役,因此熟悉役男體檢、複檢等程序,自民國100年間起向「王子」等12名役男收取新台幣5萬元至35萬元不等費用,教導他們以憋氣方式提高血壓測量值,再由陳志明擔任槍手代替量測24小時血壓機,藉此取得重度高血壓診斷證明逃避兵役。但陳志明113年5月因他案遭通緝不便外出,遂委託李名宸、張忠向役男拿取血壓機,再交由陳志明配戴。
被告「王子」在偵查中坦承並無高血壓,是在友人介紹下聯繫陳志明,約定以30萬元逃避兵役。檢方表示,王子身為藝人,享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帶來的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影響力及示範作用,卻嚴重背離社會期待。且在檢方執行前三波逃兵專案時,已有其他「棒棒堂」團員陸續被查獲,王子卻仍抱持僥倖心理,未主動到案說明或自首,甚至在媒體面前矢口否認,企圖掩飾犯行,依其法定役期1年,建請求處2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另張傑瑞等4名役男法定役期為1年,檢方求處2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邵凱宏等5人役期為4個月,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有2名黃姓、劉姓役男因否認犯行,分別求處1年3月及1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陳志明犯罪情節重大,建請求處5年以上刑期。
檢方強調,本案役男並非單純以不理會徵兵通知、出國未歸等消極方式規避兵役,而是採取詐術僱用槍手偽造診斷資料,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若予以輕判,勢必將削弱刑罰威嚇力、助長逃兵歪風,若予以緩刑或易科罰金,將傳達「未被查獲即可無事,被查獲也能用金錢解決」的錯誤訊息,因此建請法院從嚴考量,不予宣告緩刑或准易科罰金。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