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一票多案」修法恐衝擊年底選務 游盈隆呼籲立院暫緩
立法院近期將處理《公民投票法》修法,將現行公投案改為「一票多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日(26日)示警,距離年底地方選舉不到百日,若修法配套不足、倉促上路,恐增加選務風險,呼籲立法院暫緩修法。
立法院近期將處理《公民投票法》第21條修正草案,擬將現行公投「一案一票」改為多案合併印製於同一張公投票。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日(26日)召開記者會,直指「一票多案」牽動整套選務制度,並非單純改變選票形式,若在年底大選前倉促上路,恐造成法規、投開票及計票等作業混亂。
游盈隆表示,距離年底11月28日九合一地方選舉已不到100天,此時若推動重大公投制度變革,選務準備時間不足,盼立法院審慎考量。他說:『(原音)在11月28日九合一地方選舉已經倒數不到100天,這個時候去推出這樣一個公投立法,到底是要幹什麼呢,到底是要幹什麼?誰告訴我,沒有道理。我口頭上不太願意講說希望立法院懸崖勒馬,但是我心裡一百個希望是這樣。』
針對國民黨團修法主張參考美國制度,游盈隆回應,美國相關制度已實施數十年,背後包含選票設計、光學掃描、電子計票、人工複查及選務人員訓練等完整系統,也形成長期投票習慣;台灣則採紙本選票、人工唱票及人工計票,不能只移植「一票多案」,卻忽略兩國整體選務制度的差異。
游盈隆強調,「一票多案」表面上只是選票形式改變,實際上涉及整套選務制度及作業流程轉換。即使10個公投案由10張選票合併成1張,選民仍須逐案閱讀、圈選,開票時也必須逐案辨識、唱票、計票及統計,因此選票變少不代表投票及開票時間必然縮短。
此外,游盈隆提到,若僅修正《公投法》第21條,現行《公投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投開票、有效票與無效票認定,以及公投票格式、包封、保管等規範,都必須同步檢討。若相關法規未完整配套,恐使基層選務人員無所適從。
游盈隆最後強調,2018年多案公投造成投票時間延長,關鍵問題在於選民在遮屏內逐案閱讀及思考,而非單純領票程序時間,因此,中選會呼籲立法院暫緩相關修法,待完整評估配套及準備後再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