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釀殺機!桃園女嗆「把妳家炸了」潑汽油燒死3歲童 遭判20年
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小雅(化名)為情侶同居,而小美與前男友曾生下3歲女兒花花(化名),三人一同居住。不過小雅仍時常因花花生父前來探視起爭執,有天甚至拿汽油潑灑兩人,更拿打火機點燃,導致小美兩度燒傷,花花則慘死。案件經三審,最高法院認定小雅裁處20年有期徒刑無不當,全案定讞。 吃醋萌生恨意 她嗆聲:燒死妳們全家 據判決書所述,小美與小雅為情侶,不過小美和前男友的3歲女兒花花也一同住在桃園大溪區住處。兩人交往期間,曾因為花花生父前來住家探視有所爭執,112年某天,兩人繼續爭執,小雅恐嚇「要燒死妳們全家」、「燒死花花」等,導致小美心生畏懼。
小雅變本加厲,於112年1月26日前往某加油站持寶特瓶購買汽油,並回到小美的二樓房間,於花花常使用的抱枕上潑灑汽油。花花祖母向小美稱家中有汽油味,小美立刻傳訊息問小雅是否是她所為,她直言不諱喊「對,我要把妳家炸了」,而後將剩下的汽油放在三樓倉庫內。 心狠持汽油潑灑 點火燒死女童、伴侶燒燙傷 小雅於2月7日上午近10時,因查看小美手機後心生不滿,隨後拿取剩下的汽油向小美與花花身上、床單潑灑,再持打火機點燃,火勢迅速蔓延,燒至母女倆全身。小美迅速跑到一樓沖水自救,隨後又返回房間內救出花花,怎料,小雅竟狠心阻攔,導致花花未能及時獲救。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並於上午10時左右撲滅火勢,現場棉被、床墊、冷氣機、隔間牆壁等皆嚴重燒毀。小美被迅速送往醫院救治,頭部、軀幹、四肢有二至三度燒燙傷,花花則因為燒灼傷窒息,當場死亡。 法院判處20年有期徒刑定讞 小美家屬案後憤而向小雅提告,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酌,小雅承認縱火並願意承擔責任,然而家屬拒絕和解。國民法官認為,小雅須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另針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9天,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審酌,認定一審已充分考量小雅的犯後態度、動機與被害者傷亡情況,因此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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