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師帶女學生摩鐵「躲雨」!她告性侵後墜樓亡 無罪理由曝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高中女學生與國中時期的恩師阿儒(化名)相約吃飯,沒想到阿儒藉口「躲雨」,將女學生載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事後被女學生告上法院。審理期間女學生不堪壓力,不幸墜樓身亡,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因性侵證據不足,判阿儒無罪。
檢方調查,已婚國中男師阿儒和女學生小雨(化名)於2022年6月23日中午相約吃飯,兩人接著到運動中心溜冰,下午2點多結束後,發現外面下起大雨,阿儒趁機以「避雨」為由,開車將小雨載到摩鐵休息,對她性侵得逞。經小雨在學校輔導過程中提到此事,校方通報調查,阿儒也被依涉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不過審理期間,小雨卻在案發隔年11月11日墜樓身亡。
男師堅稱合意性交:她本來就憂鬱症
全案審理時,阿儒堅稱兩人是合意性交,小雨的日記也沒有提及遭他性侵,甚至曾對他表示自己有裝避孕環,兩人性交時因而沒戴保險套。小雨原本就有憂鬱症,輕生與和他上床無關。
女學生崩潰:師母懷孕,老師還對我做這樣的事情
而小雨生前在警詢和性平會訪談時證稱,當時阿儒提議去摩鐵,她認為阿儒是老師,不會傷害她,因此很放心地跟著他,但進房後阿儒表示「來旅館就是要做」,她當下沒講話也呆住沒動,阿儒就將她抱上床做了2次,因她曾對阿儒表示自己有裝避孕環,第3、4次就沒有戴套。
小雨說,過程她有跟阿儒說不要、推拒,但沒有強烈反抗,阿儒有可能認為她只是害羞,所以沒有停止。當下她因有服用情緒穩定的藥,沒有什麼想法,但事後覺得很噁心、被侵犯,「一直想老師的太太當時懷孕,還對我做這樣的事情」。不過之後老師仍約她吃飯,她也有赴約。
精神科醫師:權威式性侵害,被害人先自責
小雨的精神科醫師認為,小雨並沒對他提及和老師發生關係是遭到強迫,不過老師對學生這種上對下權威式的性侵害,學生可能無法分辨自己是否因討好上級,才做這件事,因而看似合意,但事情過後其實非常不喜歡、自責。所以很多孩子第一時間並沒有責備加害人,而是檢討自己,依他經驗推測,小雨看起來像是類似的狀況。後來小雨決定走司法程序,應該是想要為自己發聲、認為這是不對的事情,從案發後過程可以去佐證這件事情,對小雨而言是不舒服的。
女學輕生亡 日記曝光…證據不足男師獲無罪
法官認為,案發時阿儒表示想發生性行為,小雨未置可否,無法確定阿儒是否明知小雨不願意仍性侵她。案發時小雨的男友曾傳訊給她多次,小雨僅在17時回覆「溜完到家了」,並沒有求助,或趁阿儒洗澡時逃離現場,與遭性侵者想脫離加害者的反應不同。
另外,小雨的日記也表示,「我和兩位有婦之夫做了愛…他身為我的老師、生教組長、我的摯友,他是我信任的人,到後來他帶我去了汽車旅館…他又再對我投遞下一次的邀請,我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他說他喜歡我,因為我可愛,他說他想佔有我…他告訴我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當然,我清楚的明白,我什麼都懂,因為我並不傻」,也未提到遭強制性交。
法官認為,小雨在國中時就有罹患躁鬱症,且有輕生行為,另外小雨墜樓前,雖在手機備忘錄留下「我已經夠樂觀夠努力了。性侵什麼的。感情什麼的。工作家人朋友金錢我也放棄了…今天風好大。死掉應該很冷吧」,然而陳述和日記記載與阿儒「約會、做愛、發生關係」有矛盾,加上小雨還曾向高中輔導老師表示曾遭乾哥、同學性騷擾,被加油站主管、網友性侵等情,生前也曾表達對住院治療等等痛苦,難以證實小雨輕生是因為遭阿儒性侵,判阿儒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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