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公布姓名、禁止師生出國有法源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執意前往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的國家的民眾,回國後若確診將公布姓名,以及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和學生學期結束前禁止出國,指揮中心(17號)表示確有法源,同時加碼宣布,大專校院教職員工和學生,應避免非必要性和急迫性的出國。(戎華儀報導)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民眾執意前往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的國家,回國被確診要公布姓名,這是非常不想、必須謹慎使用的手段,法源依據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8條;加徵相關費用則依據《特別條例》第7條;不列入防疫補償,則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
陳時中:『明知故犯,加徵他的費用。那第二,他確診,就是因為他會增加傳染的風險這樣的條件的前提裡面,我們才會考慮公布他的姓名。』
另一方面,對於本學期禁止高中以下的老師和學生出國,陳時中表示是依據《特別條例》第7條,出國旅遊風險較高,造成社區和校園感染的風險高,指揮官對於避免群聚感染發生有應變權。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7號也在指揮中心宣布,要求大專校院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避免非必要性和急迫性的出國,若有出國的必要或急迫性,由校長從嚴審核,若已經由校方核定的出國計畫,則須重新審查。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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