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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我的婆婆殺了我 事件總整理

台灣達人秀TTshow

發布於 2020年10月27日02:52

最近更新日期:10月27日

姻親專法附議通過:

此事件風波後,有網友9月10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提出「姻親專法」,盼能立法禁止或限制姻親干涉婚姻當事人,而該提案也在10月25日通過附議階段。

提議者認為現今仍有許多婆家把媳婦當成過戶來的「財產」,因此會對其大舉施展家庭結構內的權力支配,或是介入其婚姻讓其無法反抗。而許多媳婦礙於尊重長輩的道德觀念,只能默默隱忍,因此數十年間「婆媳問題」不斷造成許多女性罹患憂鬱症甚至是自殺。

提議者列出8點關於「話語行為」的內容條例,認為這是對婚姻當事人個體缺乏尊重、忽視婚姻當事人對小家庭的自主權:

  • 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劃、居住地、家務、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 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 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 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 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 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 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 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以及2點有關「傳統婚禮習俗」的部分:

  • 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的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
  • 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

提議者表示由於現代婚姻的法律效力為「公證」,因此收取任何一邊長輩財物的舉動只會徒增婚姻當事人困擾,更有可能讓姻親產生將婚姻當事人當成「財產」交易買賣的心態。此外許多傳統婚禮中,女方出嫁會有「丟扇子」等習俗,無疑會讓強化姻親將「傳統觀念的歧視」置於婚姻當事人身上。

為避免「婆媳悲劇」不斷上演,因此提議者認為法律應當扮演「催化者」的角色,希望此法可以逐漸改變傳統觀念,促進姻親對婚姻當事人的尊重,也減少對其的身心傷害。

 

事發經過:

2020年8月9日,一位張姓女子在FB寫下一篇標題為「我的婆婆殺了我」的文章,3小時後便被發現在家中自殺。據張姓女子親友表示,婆家竟未通知娘家其過世消息,似乎有隱瞞之意。而張姓女子的家人想查看她手機裡的資料時,還被婆家要求必須「簽借據」且須在3天內歸還,更提出「不許接觸張姓女子遺體」等無理要求,引起極大公憤。

我的婆婆殺了我

嫁來的幾年,
每天過的膽戰心驚,
我還是太天真,
以為自己能變正常…
天天看人臉色活著真的很累,
不是想死,是活不了了
三不五時的言語霸凌
說錯一次話,
就無視你、恐嚇你。
夠了

我連想正常點活著都不行
謝謝指教,我不在就好了
對不起,親愛的老公和兒子
媽媽還是很愛你們,
只是我已經沒力氣再走下去了
不用原諒我,
我只是個懦弱的人
偉大的婆婆,你的業造成這樣的結果
親愛的朋友,
認識大家很好,
讓我渡過一段正常的愉快時光
讓我曾經有力氣逃離痛苦的地獄
只是我自己又走進了新的地獄,
然後無法再改變了

早安、午安、晚安
永遠不見
我解脫了

圖片來源/FB

事發後續:

全文字字血淚控訴婆婆惡行,該篇文章至今已被轉發2.3萬次,有1.6萬名網友前來弔念。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事情爆發後先生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我目前還有孩子要養,網路的東西不可信,我拒絕回答」,似乎不願透露其他內幕,而婆婆則極力澄清:「我們之間沒有事,應該是她個人的問題,其實我們再說什麼,也都百口莫辯」,將問題全數歸咎到張姓媳婦身上,也引起網友怒火,進而展開「肉搜」行動。

圖片來源/FB

張姓女子的親友陸續出面指控婆家惡行,表示:「過世不通知娘家,遺體遺物不准娘家碰、告別式廳選最小的…娘家父母健在,訃聞卻用沒有娘家的方式發,婆婆還要想辦法刪臉書遺言?XXX(婆婆),你好意思啊?」

圖片來源/FB

張姓女子的親妹妹也在臉書發文追思姊姊,其中提到一段話:「姊的朋友跟我分享,姊在8/6跟朋友說她說錯話了,可能要接受為期一個月的言語暴力,然後她說要努力讓自己保持正常心態」、「說媳婦只能忍,因為就算有錯,大家比較會怪媳婦」、「跟公婆相處了八年被當垃圾」。

圖片來源/FB
圖片來源/FB

張姓女子妹妹也難過表示,由於婆家對過世消息的諸多隱瞞,讓娘家人至今還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更是透過臉書才得知張姓女子的死訊,且連死後也不尊重張姓女子生前的基督教信仰,還將其骨灰放置於寺廟。

有網友發現一張張姓女子與其先生在產房的合照,該篇是先生的FB貼文,他寫下:「昨天,我送了老婆一份超棒禮物」。畫面中剛生產完的張姓女子看似十分疲累的抱著嬰兒躺在病床上,先生的言論也因此引發大批網友不滿,紛紛至底下留言撻伐他。而先生疑似怕遭網友肉搜公審,將張姓女子FB中所有的相關標註撤掉,並且關閉臉書。

圖片來源/FB

更有眼尖的網友從張姓女子的訃聞中,用其地址查到一間「已解散」的紡織公司,再用公婆名字也可以查到「另一間」也已解散的紡織公司,網友也呼籲請國稅局介入調查是否有逃漏稅之疑,希望透過網路制裁為張姓女子討回公道。

圖片來源/FB

解決方式:

知名律師李怡貞表示,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所定的家庭成員其實包含「婆婆」,若發現婆婆有肢體、精神或是言語上的暴力時,都是可以去申請家暴保護令的。但須注意,為了證明暴力行為並非「突發性」的,而是持續在發生,受害人必須採取錄音或是錄影的方式來證明,才能順利聲請到保護令。但若是對方已經有「動手」的行為,被害人一定要「立刻」去大醫院驗傷,在醫院就會有醫生詢問是否要通報警察機關。

圖片來源/翻攝自中時新聞網YT

還有網友們好奇的「娘家是否可以帶走遺物以及探視權」這個部分,也有陳儀文律師出面解答。她表示若是今天女兒育有小孩的話,其繼承人就是先生和孩子,此時娘家「可能就比較沒有權利可以主張」; 但若女兒尚未生子的話,其繼承權就是親生父母,就有主張查看遺物的權利了。

至於娘家對於外孫是否有「探視權」的部分,陳儀文律師遺憾表示法院目前對此的見解是「探視權屬於父母」,其他的親戚一律不具有探視權,此時也只能建議和婆家「良好溝通」。

圖片來源/翻攝自自由電子報小編精選YT

各界聲援:

「我的婆婆殺了我」一事也震驚許多知名人士,也紛紛聲援表示遺憾,同時許多女性網紅更站出來發聲,也支持其他目前有相同處境的「媳婦」,希望透過媒體的大肆報導加上網路力量,讓更多人能知道如何自保。

網紅李秉潔(潔哥)也在FB寫下:「女人要硬起來!…寧願離婚自己帶小孩爽過,真的不要被傳統束縛」、「你是跟這個人結婚,不是跟對方家庭結婚」、「結婚是兩個人建立起一個新的家,不是變成另一個家庭的人」。

圖片來源/潔哥FB

而二伯也在前日的限時問答中表示「大家都是父母的寶貝,沒有誰該委曲求全!」引起網友大贊,紛紛留言「沒錯,女人要多愛自己一點」、「遇到這種惡婆婆我一定搬出去」、「婚後堅決不跟公婆住」、「二伯好棒,說出了我們的心聲」。

圖片來源/二伯IG

看完整事件:「婆婆殺了我」事件延燒!潔哥呼籲「女人要硬起來」:沒有誰是誰的家人

大家都是父母的寶貝! 看完「我的婆婆殺了我」 二伯感觸深:沒有誰該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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