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200萬!夜市老闆「想買第2間房」嘆1現象:怕不得已收掉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最近有夜市老闆求助,目前手上有一間自住房,還有650萬的貸款,身上現金有600萬,打算再買一間1500~2000萬的房子,不知道條件怎麼樣。信義房屋專家認為,若購屋規畫建立在「未來賣掉第一戶」或「兩戶都出租」等假設情境,仍須考量房市景氣循環、出售時間及出租空窗期等變數。
該名夜市老闆表示,他今年38歲、未婚,自住房的市值約1500萬,目前還有650萬的貸款。收入部分,年收200萬,手邊有600萬現金,沒有其他資產,想再買一間1500~2000萬的房子,不知道條件夠不夠。
他也提出自己的擔憂,「因為是做夜市的,面臨現今社會人手不足的常態,如果真的不得已收掉了,只能去做月薪5萬的工作。」如果最後房貸繳不起,2年半後可以賣掉第一間房省稅金,或把兩間房都出租、回老家住。
貼文引發討論,「跟你想法一樣,我給自己壓力,這樣存了十間房」、「有自住房就好,剩下來的錢投資股票領股利,利滾利比買房收益高」、「高總價的房子,不適合出租,2年後房市也未必好賣,慎思」、「買房的用意是什麼?假設是投資,我覺得目前不適合。」
專家曝「最穩健做法」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銀行除了看收入,也會檢視收入來源的穩定性及負債比。若收入來自自營或現金交易,授信審核通常會比固定薪資族更嚴格,因此建議事前與銀行確認可貸額度,不宜等到簽約後才發現貸款不足。
曾敬德認為,若購屋規畫建立在「未來賣掉第一戶」或「兩戶都出租」等假設情境,仍須考量房市景氣循環、出售時間及出租空窗期等變數。若未來收入可能明顯下滑,建議保留較高的現金部位,並確認房貸支出不會過度壓縮生活現金流,才是較穩健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