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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停送 外送員納保7/21上路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2小時前 • 發布於 22小時前 • 記者吳紹瑜/台北報導
▲巴威颱風來襲,全台今(11日)共有20縣市宣布停班停課,foodpanda、Uber Eats也同步暫停外送服務,外送員安全議題再度受到關注。(圖/NOWNEWS資料照、foodpanda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巴威颱風來襲,全台今(11日)共有20縣市宣布停班停課,foodpanda、Uber Eats也同步暫停外送服務,外送員安全議題再度受到關注。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將於7月21日正式上路,勞動部日前預告外送平台業者應投保的保險範圍與最低保險金額,若未依法投保,將不得讓外送員提供服務,違者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7/21起強制投保 未保不得派單

依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規定,外送平台業者必須為已簽訂外送服務契約的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在完成投保前,不得安排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保險內容及保額也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最低標準。

勞動部表示,外送員因工作性質需長時間騎乘機車或自行車穿梭道路,面臨交通事故及人身安全風險,因此透過強制投保制度,可在意外發生時提供基本保障,降低外送員及第三人的損失。

團傷險保障死亡、失能及醫療

根據預告內容,團體傷害保險最低保障包括死亡及失能300萬元、傷害醫療實支實付3萬元,以及住院日額1000元。保障範圍涵蓋外送員在外送服務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非疾病引起的突發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受傷、失能或死亡時,可依保險契約申請相關理賠。

責任險補足第三人事故賠償

此外,平台業者也須替外送員投保責任保險,每名第三人傷害最低保額200萬元,每一事故最低保額400萬元。當外送員於上線執行外送期間,因使用或管理汽、機車發生意外,造成第三人受傷或死亡,依法須負擔賠償責任時,責任保險將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範圍以上的部分提供保障,進一步完善外送員執勤期間的保險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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