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3.0明年上路 衛福部修正將年輕型失智、PAC對象納入給付
衛福部今天公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修正案,將自今年9月起擴大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讓20幾萬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可經評估後使用;自明年元旦開始,將未滿50歲的年輕型失智且失能者、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對象納入長照給付,減輕照顧者負擔;明年7月起提供每三年新台幣6萬元額度,租賃智慧科技輔具,提升失能者照顧品質。
台灣正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倍增,配合即將在民國115年實施的「長照十年計畫3.0」政策,衛生福利部今天公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修正案。
國內目前長期照顧服務對象,包含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及失能身心障礙者。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副司長吳希文告訴中央社記者,這項修正案有三大重點,首先台灣共有約20幾萬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原本無法使用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但自今年9月1日起,只要經評估就有機會適用,鼓勵民眾踴躍申請。
吳希文說,希望透過擴大這項服務,增加長照個案參與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等一對多社區照顧服務模式,有助減輕或延緩失能、失智狀況。
吳希文表示,第二項修正重點在於明年元旦起將擴大長照給付對象,納入未滿50歲的年輕型失智且失能者,以及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對象,希望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並延緩失智失能狀況。
其中PAC部分,吳希文說明,考量個案急性復健治療結束後,不見得能立即恢復自主生活,因此長照服務需求的評估期間,是指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的需求評估,及出院後使用長照服務且未結案前,「結案通常就代表評估沒有失能」,換言之也不會進入長照。
第三項重大變革則將會在明年7月上路,未來將提供每三年新台幣6萬元的額度,用於租賃5大面向智慧科技租賃輔具項目,包括移位、移動、沐浴排泄、居家照顧床、安全看視,盼滿足失能者新興照顧需求。
吳希文表示,傳統輔具多以購買為主,較少租賃服務,但智慧輔具單價高,且失能個案隨年齡、失能程度改變,每階段需要的輔具不同,因此參考日本輔具租賃制度,民眾將可以依據照顧需求及身體狀況變化,隨時更換租賃適切輔具,鼓勵運用科技提升長照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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