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追訴期!劉冠軍涉侵占國安密帳1.9億逃亡超過25年 法院判免訴
記者黃哲民、劉人豪/台北報導
前國安局組長劉冠軍,1999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涉侵占國安密帳1億9000萬餘元,並於案發後立即潛逃出境,至今仍未到案。劉冠軍涉侵占公有財物罪嫌,追訴權時效於2025年4月21日完成,判決免訴,檢方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回顧本起案件,劉冠軍從1995年到2000年間,因管理「奉天專案」、「當陽專案」專案機密外交經費30億餘元,從中A走1億9220萬7元,拿來理財投資股票、購入房產等高檔奢侈商品。2000年貪污犯行曝光後,他提前一步帶著贓款及機密文件逃往大陸,至今行蹤不明,全家財產被檢方查扣。
劉冠軍涉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為無期徒刑,犯行追訴權時效期間依規定為20年,因劉冠軍逃匿經通緝,致審判不能進行,時效期間應加計因通緝而停止追訴期間4分之1,合計為25年。
劉冠軍因逃亡超過25年,追訴權時效完成,一、二審均判決劉免訴,檢方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不過劉冠軍涉投敵罪,仍在通緝時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