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工減料!921地震釀34死判11年 建商董座沒賠錢假釋駁回
1999年「921」大地震雲林縣漢記建設公司在斗六市興建的建案倒塌造成34人罹難,時任公司董事長劉太漢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確定,發監執行;劉申請假釋,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劉未給付賠償金,駁回申請案。
劉太漢在斗六市共興建中山國寶、漢記、觀邸等大樓,1999年9月21日「921」大地震來時樓房應聲倒塌,劉依業務過失致死、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確定,劉2019年發監,目前在台東監獄執行。
判決指出,劉太漢在營造住宅大樓時,不但未聘請領有專業技師執照或工地主任證書的專業人員監工,他為了節省建築成本,也沒有對不規則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加以補強,且採用磅數不足的混凝土灌漿。
判決書指出,劉太漢雇用的監工人數及專業能力都不足,他未對工務人員施以專業教育,致相關大樓施工品質嚴重低落,且有偷工減料情事,施工過程違背建築技術成規,多個建案才會在「921」地震時倒塌致釀災。
劉太漢服刑刑期過半,申請假釋,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劉雖與部分被害人家屬成立和解,不過,卻未實質給付賠償金,而劉漠視建築營造的專業性及住家安全的嚴肅性,造成34人死亡、多人受傷,因此駁回劉的假釋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