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緩僅12%用於執法、交安改善 陳清龍促交安費用提高至75%
〔記者陳治程/台北報導〕我國近年交通科技執法密度提高、罰單數量連年攀升,但道安死傷人數卻未見下降,凸顯單純強力執法無助提升交通安全;此外,根據現行規範,地方收取的交通罰緩僅有12%須用於「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多數金流運用情形難以掌握,引發議論;對此,民眾黨立委質疑,這些流向不明的交通罰緩不應成為政府的ATM,呼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罰緩用於交安改善比率提升至75%。
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不分區立委陳清龍指出,近年台灣科技執法密度高,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從2021年的1385萬成長至去年的1631萬,但依據交通部道安統計,事故死傷人數也從47萬成長至52萬,顯然單純強力執法無法提升交通安全。
陳清龍進一步說明,更嚴重的問題是,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竟然只有12%的罰鍰收入須用於「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還可以用來購買執法設備,年年上百億的罰單收入難免被質疑成為政府的提款機,甚至遭痛批「測速照相密度高是國恥」。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長期怠惰改革,難辭其咎。
陳清龍表示,已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將現行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明定75%的罰鍰收入應用於「交通安全改善」,希望立法院儘速排審,藉此完善道路品質,提升交通安全。也呼籲交通部敞開心胸,一同支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