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主任「每週摸走千鈔」得手629萬!一審判1年8月、緩刑4年
第一銀行桃園大湳分行有名前櫃員主任,因為投資失利,從2023年3月起,利用清點、結算款項時,數度摸走千元大鈔,短短不到1年半,侵占金額就高達629萬1千元,直至其2024年職務交接時,全案才曝光。桃園地院一審宣判,認為她犯後坦承犯行,也已全數歸還款項,判處1年8個月徒刑、緩刑4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每週狂抽千鈔!銀行櫃員主任吞629萬判1年8月
回顧整起案情,李姓女子曾任一銀櫃員主任 ,當時因出現財務缺口,竟涉嫌利用經手現金機會,趁著分行結束營業前清點、結算款項時,每週以1至2次的頻率,摸走10至20張不等的千元鈔票,並在現金庫存表上填寫不實數字,試圖掩蓋真相。
前櫃員主任搬走百萬現金,第一銀行發布聲明。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李女如同螞蟻搬象,1年5個月過去,累計侵占金額高達629萬1千元,在2024年職務交接時,新任人員驚覺鈔票短少,全案因此曝光。
一審認行員有悔意 判緩刑4年、支付國庫10萬
案經桃園地院審理,認李女涉犯銀行職員背信罪,以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但考量她坦承犯行、展現悔意,且已經分批把629萬全數還給銀行。因此,一審判處1年8個月、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不過得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桃園/綜合報導 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