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優良教師獎金調整 滿40年擬增至1.5萬元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教師荒引起社會關注,教育部除將教育實習獎助金翻倍,增加新血教師的誘因,也努力留住現任教師,本月3日預告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3條,因應物價水準變動,超過35年未調整的資深優良教師獎金,擬將調高數額,以不低於1.5倍方式調增。滿40年從原先新臺幣1萬元,調增至1.5萬元,盼能提振教學現場士氣。
教育部表示,這項獎金是依據教師實際從事教學工作的年資來計算,原本服務滿10年發給4000元(以下皆為一次性獎金),滿20年發給6000元,滿30年發給8000元,滿40年發給1萬元。預告修正的草案,擬以1.5倍的方式調高數額,滿10年發給6000元,滿20年發給9000元,滿30年發給1萬2000元,滿40年發給1萬5000元。草案還在各數額條款中都新增「不低於」3字,讓各縣市可依照自身財政狀況核定更高的數額。
教育部表示,現行資深優良教師獎金的數額是自民國78年核定,80年開始調整,至今已35年不變,期間核心物價指數已成長約1.6倍,現行發給數額的實質激勵效果確實有限。希望透過修法,提振教學現場士氣,慰勉教師長期付出的辛勞,並落實政府的留才政策。這項草案目前正在預告階段,開放在刊登公報隔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