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事故不繫安全帶致死率3.6倍 去年21人死亡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快,一旦發生事故,傷亡程度往往比一般道路更嚴重。據統計,去年國道因未依規定繫妥安全帶而導致死亡的事故共19件,造成21人死亡,交通部高公局呼籲,無論駕駛人或前、後座乘客,均應依規定確實繫妥安全帶,若違規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至6000元罰鍰。
高公局統計,國道去年因未依規定繫妥安全帶而導致死亡的事故共計19件,造成21人死亡;另未繫安全帶乘客的事故致死率,約為已繫安全帶者的3.6倍,顯示於高速行駛道路上,若未正確使用安全帶,車輛發生碰撞時,車內人員極易因強大衝擊力向前衝撞、拋飛車外,甚至再遭其他車輛2次撞擊,導致嚴重傷亡。
高公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若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至6000元罰鍰;另孩童應依規定使用合適兒童安全座椅,小型車附載幼童若未安置於安全座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為維護國道行車秩序與用路安全,國道公路警察局已運用科技執法設備,持續取締未繫安全帶等違規行為,用路人出發前務必確認安全帶無損毀且已扣緊,並為兒童使用合適安全座椅,以保障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