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擴大照顧老中青 青年法明定18歲公民權
政府持續推動促進國民的各項方案,讓年輕族群、小資夫妻、高齡老者及中低收入戶都能獲得充分照顧。立法院今(26)日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正式將青年定義為18歲至35歲,並通過以100億元設置青年發展基金。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望延長至7個月,擴大長照給付對象等政策也將陸續展開。
《青年基本法》中定義「青年」是指18歲以上35歲以下的國民,首度在法律層級明定18歲公民權,規範政府保障青年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與複決等權利,並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完備相關法制。
同時,院會表決通過設置青年發展基金新台幣100億元,做為未來推動青年政策的重要財源。中央政府須於本法施行後5年內分年編列預算,設置青年發展基金,基金來源除中央政府撥款外,也包含基金孳息及民間捐助等。並須設立青年發展基金管理會,委員人數介於13至15人,其中學者專家與青年代表合計不得低於1/2,任期2年,由行政院提名、立法院組成審查委員會審議後聘任。
《青年基本法》也建構跨部會的政策協調機制,明定行政院應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至少每半年召開1次,青年代表比例同樣不得低於委員總數1/2,且任一性別不得低於1/3,並以涵蓋多元族群為原則。中央主管機關每4年須提出青年政策白皮書,行政院須定期召開全國青年會議,公布青年現況統計資料,讓青年政策從單一計畫,轉為具備週期性與檢核機制的長期治理架構。
在家庭支持政策方面,勞動部日前啟動《就業保險法》修法程序,除研議刪除投保年齡上限外,並規畫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草案明定,若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皆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續育嬰期間可各再請領1個月津貼,合計最多7個月,盼透過制度誘因,提升男性參與育兒比例。
在家庭結構與生育政策上,行政院日前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確定先行脫鉤代理孕母制度,且將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擴大至年滿18歲的未婚女性,以及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女同婚配偶。草案還明定,人工生殖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不得於受術後撤銷,以避免子女法律地位不穩定。
修法同步強化人工生殖子女權益保障,增訂事前評估制度、血緣認知權,以及捐贈生殖細胞資訊管理機制,並同步加強人工生殖機構管理與通報義務,相關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在社會福利與照顧政策上,衛生福利部自明(2026)年元旦起推出多項新制。針對列冊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除原有補助外,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750元,發放期間為13個月,預計可照顧約54.5萬人。另針對家庭總收入介於最低生活費1.5倍至2.5倍的弱勢族群,每人每月也加發500元生活補助。
同時,因應超高齡社會趨勢,也將擴大長照給付對象。除既有長照2.0對象外,長照3.0自明年起新增「全年齡失智且失能者」及「急性後期整合照護(PAC)且長照等級達2級以上者」納入服務範圍,預估整體受惠人數約74.5萬人。衛福部並強化獨居老人關懷計畫,與內政部合作訪視70萬名獨居長者,提供分級關懷、送餐與緊急救援設備等服務。
在長期照顧與移工制度方面,政府持續補強照顧人力的支撐系統。因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使用喘息服務,以及短期替代照顧服務人次大幅成長,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近期決議各增編8,820萬元經費,合計約1.7億元,以延續服務量能。統計顯示,今年1至8月喘息服務使用人次已達72萬,短照服務1至10月使用人次約98萬,隨著「80歲免評可聘移工」新制上路,後續需求將會持續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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