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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警械紅線! 「甩棍、手銬、電擊棒」網路賣家多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2月27日10:43 • 發布於 2023年02月27日06:46

民視新聞/陳仕承、李柏瑾 台中報導

民眾購買防身器具,可別誤觸警械紅線遭罰,根據警械使用條例,警棍,電擊棒,手銬,都屬警械;除了軍警,部分民間團體,包括保全、銀樓業者等,必須經過申請,才能購買,而販售店家,也要有警械器材營業許可證,合法業者也說,網路賣家,幾乎大半是違法。

網路賣場,鍵入關鍵字,警用甩棍,劈哩啪啦,各式甩棍,琳瑯滿目,網路賣家一堆,甚至有人,剪輯電影片段,間接替自家商品背書,吸引買家。

甩棍一出,虎虎生風,這樣一支鋼質伸縮警棍,千萬別以為,一般民眾,能自行買來防身。

誤踩「警械」紅線 甩棍、手銬、電擊棒勿隨便購買

台中市警局特勤中隊分隊長鄭仲淯說,「警棍警銬電擊警棍,防爆網電擊槍,是不能任意購買或持有。」

警械使用條例,清楚列出,警棍,手銬,電擊槍,民眾不能購買或持有,但不管網路賣場,或是實體通路,卻好像又隨手可得。

合法執法戒護器材業者梁鉅敏說,「隨意搜尋譬如說,網路各大賣場,你會發現有人賣,但是嚴格來說,這個它都是違法的。」

合法業者透露,除了軍警外,公家機關、大型公司工廠,保全公司,金店銀樓等團體,能提出申請書,行文縣市警察局,經批准後,才可合法購買。

誤踩「警械」紅線 甩棍、手銬、電擊棒勿隨便購買

合法執法戒護器材業者梁鉅敏說,「我們所有買賣的每一支警棍,每一副手銬這些東西,上面都必須有編號,這是管制品,它是一個蘿蔔一個坑,而且要造冊。」

非法持有警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規定,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以下罰鍰,民眾可別輕忽,誤踩「警械」紅線,防身不成,反倒惹麻煩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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