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注意!民航局宣布新規 4/8起行動電源每人限帶2個、機上嚴禁充電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2日)宣布,自8日起將配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最新規範,每位旅客僅能攜帶2個鋰電池行動電源搭機,且為確保飛航安全,在飛行途中禁止充電;多家航空公司日前都已宣布配合實施,也提醒民眾登機前務必留意最新規定。
民航局今(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應國際民航組織發布的鋰電池行動電源新規範,從4月8日開始,除原先不可託運、僅准以手提行李攜帶上機之外,每位旅客攜帶行動電源數量限制為2個,並禁止旅客在飛行途中充電。
民航局指出,目前國籍航空公司及往來台灣的多數外籍航空公司,早已禁止行動電源於機上使用及充電,國際民航組織新規定的主要差異在於限制旅客攜帶行動電源數量。
民航局說明,為符合國際規範及維護飛航安全,民航局也於3月30日邀集航空公司、桃機公司、各航空站及航警局開會研商相關宣導等配套措施,考量航空公司前置準備作業及預留宣導期,民航局規劃於清明假期後4月8日起全面實施,並已請相關單位共同做好準備及加強宣導。
最後,民航局提醒,搭機旅客務必遵守行動電源攜帶數量規定外,同時也呼籲旅客應注意行動電源相關安全規範,對於所攜帶的行動電源應妥善包裝、個別保護及避免碰撞、短路等風險,飛機上也不可使用行動電源及進行行動電源充電,以共同維護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