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女課長浮報員工薪賺差額 連個人送禮也報帳A走公司69萬…下場曝
桃園某保全、物業公司林姓行政女課長自2022年起利用擔任出納職務之便,偽造薪資憑證溢領款項、變造網購單據,連送外婆禮盒等私人事務均報公帳核銷,2年侵吞公司69萬元,桃園地院依2次業務侵占罪判應執行9月,緩刑3年,並應依調解內容支付損害賠償69萬元。
起訴指出,先後在三商物業及三商保全公司擔任行政課長的林女,平日負責核發員工薪資、出納及管理零用金,沒想到這職位卻成為她中飽私囊的工具且犯案手法多元,在負責核發物業公司員工薪資提存款之便,先以製作加總金額不實薪資請領清冊,向物業公司請領超出實際應給付給員工薪資,提領金額發放後,差額據為己有,統計自2022年5月至12月初,侵占22萬3504元。
同樣在製作保全公司員工薪資請款時,故意申報超出實際應支出的金額,提領現金扣除發給員工薪水後,將剩餘數萬元差額據為己有,統計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止,溢領10次、侵占差額高達44萬7411元。
此外,林女將自己網購私人物品,送外婆「葡萄糖胺飲禮盒」等利用電腦修圖變造品名與金額,舉凡個人搭乘高鐵、文具店消費或台茂商場購物收據,都當作公司業務支出,甚至連未使用eTag通行費也敢領錢,統計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止,侵占金額為1萬4899元。
後因公司察覺帳務異常,開始進行內部調查,竟在林女使用的公務電腦回收桶中,發現多張變造前的發票截圖。面對公司詢問時,林女堅決否認,不過她曾和女律師傳訊坦承「剛好一個僥倖的心理就動到公司身上了」、「我一個月大概是拿公司7至8萬左右」,這些對話均成呈堂證供。
林女於檢方偵查中仍否認犯行,以「我只是依照指示領款,不知道為何有落差,我沒有變造momo消費明細請款,而生活工場品項應為誤植,這些單據都會上報給上級,若有疑問應該當下就要向我反應云云」來辯稱,直到遭起訴於法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自白認罪,由受命法官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法官審酌,林女身為行政課長,卻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利用執行職務機會恣意侵占公款,行為實不可取,但考量林女犯後坦承錯誤,並與兩家公司達成調解,同意分期賠償69萬元,提告的保全及物業公司也表示願意給予林女緩刑機會,所以量處適當刑度,並予以緩刑宣告,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