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零容忍!新北唾液快篩揪「喪屍菸彈」 3分鐘可驗7毒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於21日凌晨查獲賴姓男子深夜騎車未開頭燈,經攔查發現其嘴含電子菸彈,唾液快篩呈依托咪酯陽性,當場查扣電子菸彈1顆(毛重6.04公克)。警方依法開立罰單,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2萬元罰鍰,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為唾液快篩新制上路以來,新北市警局第一件取締案件。
為強化道路交通安全,防堵毒駕,新北市警局即刻配合「警政署」新制,於11月20日啟動毒品唾液快篩,並於21日晚間動員389名警力,在全市41處重要路口展開高強度路檢。新制採用高準確度唾液快篩,可2至3分鐘檢出七類毒品反應,警方針對形跡可疑駕駛人迅速分離人車。局長方仰寧親赴三重分局主持勤教,強調新北警方以最嚴格標準和堅定態度,全力打擊毒駕。
警政署日前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並自11月20日起通令全國執法,新北市警察局同步配合。新式毒品唾液快篩僅需採集少量樣本,2至3分鐘即可檢出大麻、依托咪酯類(喪屍菸彈)、FM2、K他命、安非他命、喵喵及鴉片等七類毒品反應,員警可即時掌握駕駛狀態,有效預防事故發生。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快篩陽性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3萬元至12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拒絕檢測者將罰新臺幣18萬元並吊銷駕照。統計顯示,今年1至9月全國毒駕案達5,468件,較去年同期增逾1.5倍,新北迄今查獲747件。未來警方將持續結合分局,落實「酒測+毒測」雙軌檢測,確保市民安全。
局長方仰寧強調:「毒駕與酒駕同樣具有高度危險性,對用路人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新北警方對毒駕採取絕對零容忍態度,只要毒駕上路,我們就會查、就會辦、絕不寬貸。新制上路後,新北所有員警將嚴格依程序執法,不會因任何壓力退縮。我要再次強調,毒駕就是犯罪,我們會用最堅定的決心守護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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