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鍘李貞秀!民眾黨證實「以辭職當對價要補償」 即日起除名
民眾黨今日(13日)下午召開中央評議委員會,討論不分區立委李貞秀涉違紀案。中評會最後依《紀律評議裁決準則》一致決議開除李貞秀的黨籍,即日起生效。中評委陳宥丞會後更證實李貞秀以辭任立委要求特定金額補償,已嚴重違反公職倫理與黨紀。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始終未能解決中國國籍與戶籍爭議,近來又傳出涉及舉報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並多次開設直播爆料,引發爭議。民眾黨中評會於今日下午1時開會,歷經約3個半小時的討論,最終中評會依《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2條及第36條,7位委員「一致性全數通過」,作出除名處分。
中評委、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會後受訪表示,中評會經調查掌握會議紀錄與當事人說明,客觀上認定李貞秀曾以辭任不分區立委當作對價,要求特定金額補償,並以金錢作為辭任前提,已嚴重違反公職倫理與黨紀。他說:『(原音)她明確的將辭任不分區立委當作一個對價,要求必須要有特定金額給她個人做補償,這已經嚴重違反了國家公職的倫理,更是傷害了本黨的聲譽。而且她今天在中評會也非常的堅持,確實是有以獲取金錢來作為換取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一個很大的前提。』
陳宥丞表示,雖李貞秀主觀上認為未涉及「要錢」,但中評會依據立法院黨團提供的會議紀錄,並綜合其本人於會中的說明,認定相關言行已涉及以金錢作為辭任條件。陳宥丞強調,「任何公職都不可以被交易化,更不可以被對價化」。
此外,陳宥丞也轉述中評會委員的認定,表示李貞秀多次發言影響黨譽、破壞黨內和諧,且屬連續性違紀。陳宥丞表示,相關違紀並非單一事件,而是累積性問題,因此中評會作出除名處分。
陳宥丞指出,李貞秀即日起已非民眾黨黨員;至於立委職務及後續遞補,將由黨中央依相關規定辦理。依據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排序,李貞秀去職後的席次將由前台聯立委許忠信遞補。
李貞秀則是在中評會做出決定前受訪,表示會尊重中評會的決議;但在中評會決議開除其黨籍後,截至截稿前,李貞秀並未對此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