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坐牢聲請再審 蔡正元庭訊打悲情牌:為三中案差點變骨灰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在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造成國民黨72億多元損害,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一審台北地院判馬英九等人無罪,高院去年31日判維持無罪判決。至於前立委蔡正元違反業務侵占等罪,二審仍判刑3年6月,不得上訴,蔡正元聲請再審,高院今開訊問庭,他再度喊冤,更談到自己為此案還被黑道開槍,要不是躲過,早就化作骨灰,如今也無法出庭陳述。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3年6月;又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4款之不為紀錄致生財報不實罪處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犯罪所得新台幣2億8032萬元沒收,蔡正元被訴公益侵占無罪,洪菱霙、洪信行均無罪。
高院二審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仍判3年6個月,針對業務侵占、背信的部分,蔡正元不得上訴,另犯罪所得原沒收2億8032萬元,改沒收2億3919萬元,但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增加4113萬元沒收金額。
蔡正元聲請再審,高院今開訊問庭,蔡正元及其律師主張阿波羅公司為他獨資設立,他透過阿波羅公司作為此交易的平台,他沒有侵占阿波羅公司的資產,裡面的錢是他與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間的債權延伸,經賣股得款,法院卻認定他把代管的錢挪為己用,因此構成侵占罪、背信罪,但事實並非如此。
蔡正元更強調,民國95年間,時任中影公司副董事長的莊婉均涉嫌掏空、挪用公司資金約新台幣7.5億元,當時中影公司面臨資金缺口,身為董事長的他為避免銀行抽銀根、確保公司正常營運,緊急調度資金,甚至自行揹負債務填補虧空,此情況下,原中影公司與莊女間的債權債務關係,轉而由他個人承接,形成他與莊女間的債權債務關係。
蔡正元說,由於莊女將所有資產給黑道處理,他要追討這筆錢非常困難,一度受到生命威脅,遭黑道分子至其服務處開槍,所幸他躲過,否則當時就化成骨灰,這些都有紀錄在案,他為此付了相當大的代價。
不過蔡正元的說法,檢察官並不買單,檢方強調,蔡正元的聲請不符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建請裁定駁回。法官諭知本件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