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男藝人「西門町性侵少女」10分鐘:帶回家沒發生男性自尊說不過去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4年11月07日00:42 • 發布於 2024年11月06日22:13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L姓男子涉嫌在西門町住處跟12歲少女發生性行為10分鐘,被判刑4年。由於L男跟台灣知名男團選秀節目藝人同名同姓,引發關注。對此L男的經紀人表示將會提起上訴。

判決書中記載L姓男子曾詢問12歲少女:「嗨嗨啊在上課嗎」、「啊你直接回家了嗎」、「還是在外面玩」、「怎麼這麼晚才補習啊」、「啊你平時都幾點下課啊」、「我說放學啦」、「你什麼時候要考試啊」等語。

這些話被法官認為若不知少女年紀怎麼會問這些問題,加上少女在自我介紹欄位就有注意「未滿18歲」,字體不算少且明顯,認定L男一開始就知道少女年紀。

另外,L男在面對警方詢問時也跟警方表示「我一開始真的不知道,好像是後來她見面的時候她跟我講的。」警方反問「你得知A女實際年齡13歲是她…是她當日發生性行為前還是性行為後?」,L男則回答是發生性行為前。

法官認為,L男既然知道和未成年性交觸法,不可能會隨便自承犯罪,小安也沒有誣陷他的動機,加上小安下體驗出傷痕也和證詞相符,判L男犯行屬實,審酌他否認犯行,沒有悔意,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4年徒刑。可上訴。

對此L男的經紀人回應:「我們這邊因為剛得知事情,而且有了解到事實與判決書有出入,所以接下來將交由我司的顧問律師提起上訴,爭取還給藝人清白的機會,若三審定讞後仍然是這個結果,該做的我們會做,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非常感謝。」不過,在案件曝光後,L 男已經火速關閉IG避風頭。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打113保護專線。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最貪消防署長」黃季敏7罪總刑期55年8月定讞 執行刑另訂

自由電子報
02

「工作當然要自己找」 林智堅證實接任聯邦租賃董座:全力以赴

太報
03

開學第4天傳意外!高中生操場跑4圈暈倒「大字型」倒跑道 師嚇大聲呼救

三立新聞網
04

快訊/科技大廠女員工…遭水果刀砍頭重傷!男友放話「殺你媽媽」

三立新聞網
05

台中旱溪神秘平台竟是「垃圾山加蓋」!偷藏裝潢廢棄物 居民怒:太惡劣

三立新聞網
06

新北增1例本土麻疹!足跡一次看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