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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樣館長「揚言斬首總統」怎判?台男「中國翻牆罵」下場曝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06日08:15 • 發布於 05月06日07:19

社會中心/李汶臻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2025)年10月在YouTube頻道直播期間,公開喊出「斬首賴清德」、「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等激進言論引發爭議。而除館長之外,一位網友也被發現於去年3月、三度透過Threads帳號寫下「斬首賴清德」等語,事後遭警方盯上;經調查後發現,涉事男子留言時人在中國,且是利用VPN連線登陸Threads發文。如今,該網友揚言「斬首賴清德」的下場曝光,台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可上訴。

網紅「館長」陳之漢(左)2025年10月開直播公開嗆「斬首賴清德」,引發爭議。(圖/翻攝館長Youtube、總統府Flickr)

據判決書指出,被告許姓網友因對罷免及兩岸局勢心生不滿,於2025年3月間在中國地區,利用電腦設備透過虛擬私人網路(VPN)連線,登入Threads帳號並發表多則恐嚇言論。據檢方起訴書附表顯示,許男曾發文稱「先殺青鳥蟾蜍,斬首賴清德」、「斬首賴清德救台灣,該你上場了!」以及「殺青鳥,救台灣,一人一彈,斬首賴清德,你我有責!」等語。

法院認為許男僅因對政局不滿,就在網路上發表恐嚇言論,但考量到被告在事發後坦承犯行、過去沒有犯罪前科、碩士肄業,以及目前的收入和家庭扶養狀況,因此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給予緩刑2年以勵自新。為確保其記取教訓並建立正確法治觀念,命其須在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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