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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土城家暴男當街殘殺妻、小姨 自稱「和女兒感情好」求這件事!律師質疑減刑

太報

更新於 11月11日12:47 • 發布於 11月11日12:29 • 曹岡陽
謝姓男子當街殺害妻子和小姨子,被押解回土城警分局。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震驚全國的新北土城凶殺案,一名有家暴前科的謝姓男子,今年7月竟然開車尾隨追撞,當街砍殺張姓妻子及小姨子,依照殺人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11/11)開準備庭,張女家屬也請3名律師以參與代理人身分出庭表示意見。謝男律師稱想聲請調查2名未成年女兒的最佳利益鑑定,但張家律師認為沒有必要。

回顧案情,46歲的謝文雄今年7月駕車在新北市土城街頭,先衝撞騎機車的張姓妻子和小姨,然後在街頭拿出尖刀和球棒殘殺兩女,甚至案發後還開直播十分囂張,被依家暴殺人等罪起訴。

今天開庭時,審判長先與雙方討論證人詰問相關程序,討論是否以及何種方式讓匿名的雙方親友們出面作證,謝男一方有意藉由證人突顯出先前婚姻中遭受出於妻子和岳家的不快樂,張家律師卻表示多名證人和社工,都害怕出面作證及擔心家人安危,為此感到不安。

《聯合新聞網》報導,謝男自稱和2名幼女感情很好,因此透過律師向審判長表示,希望聲請調查2名未成年女兒的最佳利益鑑定。律師表示,由於2名女兒自案發後即由張女父母照顧扶養,卻從來沒有在偵審期間表示過意見,希望藉由專業機構鑑定聽到女兒們的心聲,但張家律師表明無意願將2女送鑑定。

審判長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相關鑑定僅止於被告,尚無依據強制將被告以外之人送鑑定。參考先前判例,最高法院曾不同意高等法院將兒童鑑定作為被告減刑的認定,此聲請對謝男未必有益。

張家律師則表示,兒童權利包括表意,但也包括不表意,因為即便由專業機構或單位鑑定,每次提及對孩子們都是一次傷痛,因此沒有必要對2幼女進行鑑定。審判長也認為,對於未成年人來說,當庭鑑定沒有實益,就算強行拘提也沒有,因此對於謝男聲請,下次會找參與人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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