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黑吃黑停車場押人強盜128萬元 警方11分鐘攔車逮人
詐騙集團車手李姓男子、潘姓男子涉嫌在新北市新店區某社區停車場「黑吃黑」,強押梁姓車手上車、搶走128萬元贓款,並企圖載往觀音山。警方獲報後,在案發11分鐘後攔查車輛,當場逮捕2人、查扣128萬贓款。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等罪嫌起訴李男、潘男。
檢方追查,綽號「阿捷」等詐團成員(另案偵辦中)涉嫌教唆綽號「人生」的李男在新店一處社區停車場,監控另一個詐團的梁姓車手收取被害人128萬贓款,並「黑吃黑」搶走贓款。
起訴指出,今年5月1日下午2時許,李男透過綽號「光」的朋友認識綽號「蒸發」的潘男,並指示潘男負責開車前往觀音山方向,當晚6時許目睹梁姓車手面交收下被害人交付的128萬元,當晚7點4分許,李男上前拉扯、強押梁姓車手上車,搶走贓款放在座位腳踏墊上,潘男則開車往觀音山方向。
警方接獲民眾到案,當晚7點15分,新店區北宜路1段正在執行碧潭水舞專案的勤務員警協助攔查,以開車使用手機為由,攔下潘男駕駛的車輛,當場逮捕李男、潘男,並經同意搜索查扣2人手機及128萬元的贓款。檢方認定,李男、潘男2人分別涉犯刑法強盜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