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用「閱後即焚」傳猥褻照給未成年少女 男「散布證據不足」無罪

鏡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8月11日07:20 • 發布於 2025年08月11日07:20 • 鏡新聞
徐男傳猥褻照給未成年女同事,因散布意圖證據不足,獲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花蓮縣一名徐姓男子去年10月間透過社群IG,傳送男女性交、裸露性器官的猥褻照片給未成年甲女觀覽,並以言語性騷,徐男被依涉嫌散布猥褻物品罪起訴,法院審理時,認定徐男開啟「閱後即焚」功能,對方閱覽後圖片無法儲存或重複觀看,散布意圖證據不足,最終判處他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男明知同事甲女未成年,仍於2024年10月4日晚間11時45分起,透過IG私訊傳送男女性交、裸露性器官的猥褻照片,並以「想辦法出來,不然我在(再)傳一次哦,拷貝妳不看啊啊,妳這小嫩嫩」等言詞騷擾甲女。

檢方偵辦後,徐男辯稱:「我傳送這些照片的目的是為了要給甲女看,沒有要散布給其他人看的意思。」但檢方認為他明知對方年紀,仍傳送男女裸照,且有一名證人警詢時證述,其有錄影到2張裸露照片,因此徐男被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嫌提訴。

花蓮地院審理時,認為徐男於IG私訊使用「閱後即焚」功能,圖片無法儲存或重複觀看,認定並無意散布,也無其他人接收到相關內容,儘管對方事後將照片轉給他人,無法證明徐男有意圖散播或讓不特定人觀看,因缺乏積極事證,最終判決徐男無罪,可上訴。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關鍵人物/林彥伶:父親教我 困難的人至少拉他一把

聯合新聞網
02

紅髮男約夜衝武嶺竟性侵!她打給男友求救:來載我

EBC 東森新聞
03

被台中虎媽餓死!女兒生前慘況曝 吞廚餘止飢、額頭寫「小偷」上學遭羞辱

太報
04

尷尬!黃國昌問現場「沒人要問問題?」 記者回一句爆紅

自由電子報
05

日薪3000包吃住仍找嘸人?離島缺工背後的真實行情

LINE TODAY 討論牆
06

台74線追撞死亡車禍 拖板車頭墜橋下1死1傷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5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