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郭台銘收購連署書二審改判3年2月 周典論表遺憾將上訴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國民黨籍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涉嫌協助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收購參選總統連署書,一審屏東地方法院以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周4年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6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22日)從輕改判3年2月、褫奪公權5年、併科150萬元罰金;對此,周典論方面表示遺憾,將會上訴。
今天上午高分院宣判後,周典論透過小女兒周芸均表示,對這次的判決結果表示遺憾,會和律師研議後再提起上訴。
屏東地檢署調查,周典論為讓無黨籍郭台銘、賴佩霞搭檔能達到參選正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分別在2023年9月1日、18日各交付150萬元和350萬元,給屏東縣潮州鎮長周品全(緩起訴處分確定),並告知以老鼠會方式拉人、1票500元,周品全則將其中450萬元,交予潮州鎮鎮公所約聘僱課員陳亮源等人(均緩起訴確定)找人連署。
檢調偵辦期間,周典論因涉嫌違反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獲准,被關近7個月後,始獲准50萬元交保候傳。去年(2024年)8月27日,屏東地院依涉嫌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判處周典論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屏檢則認為量刑太輕,也提起上訴。
周典論在偵辦期間指出,拿錢給周品全有明確交代,這筆錢是推動連署書的工作費,連署人不能拿錢,否認違反選罷法。
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9點半宣判,合議庭改判3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周典論方面表示,將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