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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肇事翁不治!恐早已脫產引熱議 犯保協會:已完成假扣押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5月31日09:01 • 發布於 2025年05月31日09:02

記者黃翎瑄/新北報導

余文正肇事後,經搶救多日仍宣告不治,而各界最擔心的仍是後續賠償問題。(圖/翻攝畫面)

▲余文正肇事後,經搶救多日仍宣告不治,而各界最擔心的仍是後續賠償問題。(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4時許發生一起奪命車禍。78歲余姓老翁開車行經國光、國成街口時,因不明原因失速暴衝,造成3死12傷的悲劇。而肇事翁也在事發後深陷昏迷,並歷經多次重大手術。而經多次治療後,余翁仍在今(31)日上午宣告不治。對此,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表示,事發後已迅速完成假扣押,後續在肇事者遺產範圍內之民事求償權益不受影響,均能獲得保障,希望家屬能放心。

犯保協會指出,全案在21日已指派犯保律師提供聲請假扣押協助,由犯保律師與家屬進行法律諮詢研商,並取得相關資料文件及確認假扣押標的金額。22日則協助3位死亡被害人遺屬及1位重傷被害人具狀向新北地院聲請民事假扣押裁定,經新北地院裁定准予假扣押,犯保律師於23日取得法院民事裁定書,因為假扣押有提存擔保金的規定,犯保協會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已在23日以最速件方式核發保證書,以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免去被害人還要自行負擔擔保金的經濟負擔。

同時也強調,犯保律師23日當日檢具保證書及假扣押標的資料,具狀向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執行,並且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後段規定主張暫免繳納執行費用,目前已由新北地院或囑託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查封扣押程序,保障被害人法定權益也確保未來債權的實現。

犯保協會說,除了死亡之被害人家屬以外,本案其他符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3條第6款規定之重傷犯罪被害人,犯保協會新北分會也會為每位重傷被害人指派律師協助,並且由新北分會提供包含法律訴訟協助在內之相關保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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