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換臉謎片」119人受害!想做1事求減刑「最終刑期出爐」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百萬YouTuber小玉(本名朱玉宸)涉以AI深偽(DeepFake)技術製作多名台灣知名女性的變臉不雅影片並對外販售,非法所得超過1338萬元。案件歷經審理後,最高法院駁回其抗告,維持高等法院裁定,須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自2021年2月起,在社群平台X開設「台灣網紅挖面」帳號,鎖定藝人、網紅與政治人物影像進行加工並採會員制販售牟利。兩人分工合作,由莊炘睿負責蒐集被害人影像、擷取臉部特徵,朱玉宸再運用DeepFake技術,將臉部套用至日本AV女優影片中,製作出高度擬真的不雅內容,藉此獲利上千萬元。
檢警於2021年10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設備,並在2022年3月偵查終結,認定受害者共119人,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與妨害風化等罪將兩人起訴。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兩人均坦承犯行。朱玉宸原判5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00萬5000元;莊炘睿判3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33萬5000元。案件上訴後,高院認為刑度不足,改判朱玉宸5年及1年8月、部分得易科罰金,莊炘睿則加重為4年6月。全案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遭駁回確定。
後續朱玉宸因未繳納易科罰金,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並表達悔意,請求將刑期減至2年半至3年,承諾不再犯並願回饋社會。不過,高等法院審酌認為,朱玉宸犯行高達119次,屬嚴重的數位性別暴力,偽造並散布他人私密影像,對被害人名譽與人格權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的傷害,量刑無從寬減,最終裁定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朱玉宸再提抗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小玉刑期最終確定為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