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宏福苑大火看香港政治問責的失守
2025年11月26日下午,香港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火勢持續近兩天才撲滅,導致168人死亡,大批居民流離失所。事隔近一年,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預計10月底提交報告,香港各大媒體引述「政界人士」、「官場消息」等透露報告出台後涉及失職的政府如何問責,當中《明報》政治專欄「聞風筆動」以〈政圈吹風:宏福苑追責「刑不上局長」〉為題,引述政界人士說法,指現屆政府任期所剩不多,下屆不再任命已算一種問責。官方透過向傳媒「放風」試探公眾反應是常見伎倆,但若報導屬實,這套問責邏輯恐怕比報告揭露的失職問題更值得追究。
政界消息:下屆不再任命已算問責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上,港府代表總結陳詞時指,火災的「直接責任」是該由居民委任的承建商及專業人士承擔,政府所涉的是「監管責任」,監管制度上存在弱點,但非火災的直接成因,社會不應將直接成因與制度弱點混為一談,將火災責任歸咎於政府有失公允。
官員是受薪的,香港高官薪酬更居全球前列。他們拿著幾乎全球最高的工資服務市民,監管不力就是瀆職,如果承建商犯錯要承擔責任,官方同樣不能卸責,因為兩者都是收錢辦事。聽證會公開的證供,已揭露多個部門在查核、巡查及處理投訴上的缺失—消防處曾以不屬職權範圍回覆發泡膠封窗投訴,處長其後承認,大火前已有權介入;消防裝置反覆申報停用,也未獲相應跟進。房屋局獨立審查組10次巡查有8次預先通知,棚網燃燒測試出現異常,仍倚賴未經核實的證書放行,連註冊檢驗人員離世兩年也未察覺。屋宇署沒有審核審查組的強制驗樓工作,勞工處則未發現承建商換了棚網,交來的仍是舊證書。居民的求助同樣未獲認真處理,民政處收到授權票投訴,錄音附件打不開,竟沒有再向投訴人索取。這些具體的過錯怎能籠統歸咎於「制度不足」﹖
香港自2002年起引入主要官員問責制。翻查香港政府公告,2002年4月17日「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框架」新聞公報中列明:「問責制主要官員須承擔全部責任,甚至在其負責範疇的事宜出現嚴重失誤時下台。他們也可能因嚴重的個人操守問題或不再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而離職。」如果港府在報告出台後只找幾個前線職員「祭旗」,涉事政策部門首長「不獲續任已算問責」的話,實違官員問責制核心精神。
中國地方首長為事故致歉 港高官何以置身事外
宏福苑大火發生近1年,除了災後政府曾為居民單位被堆放雜物致歉,對於監管缺失至今未見特首或主要官員公開承擔責任,向死難者家屬及災民道歉。港府一向致力仿效中國官場作風,那麼大陸發生嚴重人命傷亡事件時地方政府的做法,港府亦應參詳一二:2026年7月9日,福建晉江輝騰鞋廠火災造成28人死亡,泉州市長蔡戰勝翌日便向遇難者家屬及全社會鞠躬道歉。同年5月,山西沁源留神峪煤礦爆炸導致逾80人死亡,長治市長陳向陽亦在事故後的記者會鞠躬致歉,之後辭職下馬,由於事件涉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江西新余大火造成39人死亡,市長徐鴻翌日代表市委、市政府致歉,同年9月更被公布撤銷黨內職務。
中國大陸常被批評隱瞞天災人禍的實況,但從上述例子可見,事發後地方政府的首長起碼第一時間致歉,姑勿論是否門面功夫,至少給公眾一個願意承擔責任的印象。「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宗旨」這是中共黨總書記習近平的名言,港府大推全民學習「習近平思想」,不知這個「重要宗旨」學會了嗎﹖
作者》余知宜 在香港從事傳媒工作二十多年,走訪社會各界,目前在台,不忘記者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