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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欣勵德幼兒園」惡園長遭聲押 法院裁定5萬交保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即時中心/連國程報導

新北市板橋「私立欣勵德幼兒園」傳出虐童案,一名就讀大班的女童,今年3月在全班同學面前,被陳姓園長粗暴地強脫衣褲,導致女童背部挫傷。陳姓園長遭教育局移送新北地檢署,經檢方複訊後,檢方認定她涉犯傷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認為,陳姓園長目前已經被新北市教育局禁止入園,而若能以新台幣5萬元具保,應能確報其後續配合偵辦,尚能代替羈押處分,故裁定交保。

據了解,事發原因是女童當天在刷牙時玩水,不慎弄濕另一名男童的褲子,沒想到陳姓園長竟藉機在全班幼生面前,粗暴強行脫去女童衣物,不僅造成她身體受傷,心靈更是嚴重受創。劉美芳提供監視器畫面顯示,陳姓園長當時羞辱女童,粗暴行徑幾乎是虐待,離譜的是,這名喪盡天良的陳姓園長事後還帶女童到超商買糖果,企圖掩飾自己的惡行。教育局已經介入調查,最重可勒令幼兒園停業。

女童家長事後到幼兒園,陳姓園長竟然還辯稱自己「只是想嚇她」,並傳訊道歉,然而園長顯然沒有悔意,訊息當中還情緒勒索家長「會讓其他小朋友無法畢業」,家長質疑,陳姓園長丈夫是幼兒園負責人、女兒是安親班教師,其他親戚也在欣勵德幼兒園任職,互相遮掩罪行。

針對欣勵德幼兒園虐童事件,新北市教育局說明,4月7日晚間接獲婦幼隊通報後,4月8日立即派員到園稽查,調閱事件完整監視器畫面,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不當對待行為,情節重大,教育局已立即要求該名園長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避免再接觸幼生。後續如查證屬實,行為人最重可處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情節重大者,園方最重可處21萬元罰鍰,並廢止設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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