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推普發現金入法 卓榮泰:歲計賸餘若全發恐建設停滯須舉債
〔記者羅國嘉/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再推預算法草案,主張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115%時,如有賸餘應辦理普發現金。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28)日於立法院質詢時重申,稅收並無「超徵」問題,預算數僅是保守估計,在野黨不應政治操作。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國家若將賸餘全數發放,將導致軌道建設、國防及社福等重大發展因缺乏財源而停滯,甚至需舉債支應,對國家得不償失;財政部長莊翠雲則允諾,將更精進稅收估測。
吳秉叡指出,台灣在民主時代,要徵稅要國會同意,這是法律保留原則,他舉例,現在的消費稅是5%,政院也不能說因為錢夠了,所以不收5%,只收4%,或是說哪個地方免掉,除非經過法律保留原則。現在有個很錯誤的觀念,大家都已經因循這個錯誤觀念,他提醒卓榮泰「稅沒有什麼超徵的問題,因為它全部都是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你該徵你就得徵。」
吳秉叡表示,徵收到的實質稅額若超過去年編列今年預算時的收入估計,預算本來就是「估計數」,就像個人預估今年要賺200萬元,但實際賺到240萬元,不能因此主張多出的部分要退還;租稅法定主義與租稅保留原則的核心在於,「法律沒有規定的稅,多收1塊錢都不可以」,這是基本觀念。
他批評,在野黨試圖將錯誤觀念入法,無視「還稅於民」應是退還給繳稅的人,而非不分對象普發現金。立法院不能為增加預算而提案,並質疑,在野黨提出普發現金1萬元卻不經委員會討論,直接逕付二讀,「這些人不講道理,其實我覺得他們也不是不懂,是在做政治操作」,這不僅為了選舉操作,更刻意營造民進黨與行政院反對發錢的負面形象。
卓榮泰回應,如果實徵數超過預算數,會造成歲計賸餘。歲計賸餘的使用是有限制、規定的,必須先還債等。他舉例,目前已規劃但未核定的軌道建設超過6000億元,若將剩餘資金全數發放,國家基礎建設將無法來支應,每年要編足夠的預算在裡面,而不是這樣把它散出去。」去年普發現金已使今年舉債近3000億元,若再以補發方式支出,公共建設恐須再以舉債支應,對國家財政得不償失,雖人民可能獲得現金,但整體基礎建設與國家發展將受影響。
財政部長莊翠雲也說,未來在稅收的估測上應該要更精進,然後做更接近事實的估測,相信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