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4大案今宣判 結果牽動柯文哲2028參選資格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4大案今天將一審宣判,對此,媒體人吳靜怡表示,不只京華城容積案!柯文哲遭北檢起訴四大罪:收賄、圖利、侵占、背信,今天一審見真章!並列出從清廉到變現,柯文哲「新政治」的四大罪狀最終審判。
吳靜怡在臉書PO文表示,曾經,柯文哲用「公開透明」四個字,捲起了台灣政壇的白色旋風,沒想到是用環環相聯的木可煉金術擴大變現,「權、錢、黨、私」四位一體犯罪網絡,是台灣首見將「市長職權」與「政黨獻金」進行大規模犯罪的案例。京華城是收賄、圖利「拿公家資源做人情」,木可與眾望則是侵占、背信「把支持者的熱血變私房錢」。
吳靜怡分析,1.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貪污治罪條例),柯文哲任台北市長時,明知京華城非都更案,卻違規核給20%容積獎勵,仍透過「便當會」裁示、簽呈、手諭一路護航,讓鼎越公司取得建照,同時收受威京集團沈慶京210萬人頭政治獻金、1500萬現金,總共1710萬元賄賂。不法金額:121億54萬6748元的不法利益,檢方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吳靜怡指出,2.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刑法第336條),直接侵占民眾捐給民眾黨的600萬元政治獻金(邱佩琳轉交周O文等3筆各200萬),未存入專戶,不法金額:600萬元,檢方求刑:5年;3.侵占柯文哲總統競選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刑法第336條)
透過「木可公司」掏空政治獻金,KP SHOW盈餘、肖像權授權金1500萬、採風公司捐款等,支付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不法金額:共6234萬6790元,檢方求刑:6年。
吳靜怡續指,4.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眾望基金會以「台北市社會福利」為目的,柯文哲卻指示挪用827萬1095元支付總統競選辦公室13位員工薪資,違背基金會章程。不法金額:共827萬1095元,檢方求刑:2年6個月。
吳靜怡直言,今天下午2時30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若收賄、圖利罪成立且合併執行10年以上,柯文哲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不得登記2028年正副總統候選人,等同政治生涯重大轉折,無論判有罪或無罪,柯陣營已表態將上訴,二審前除非法院當庭收押,否則暫不入監,此案共起訴11人,今天判決將同步宣判其他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