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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京華城容積獎勵誰決議?都發局長:當時是彭振聲決議

太報

發布於 2024年05月03日11:56 • 政治中心
京華城外觀。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北市長將京華城土地容積率從392%提高為840%,被質疑圖利京華城,許淑華今天(5/3)質詢提問,為何要用容積獎勵補償京華城?都發局長王玉芬回應,給容積獎勵是由都委會主席做最後決議,主席都是由副市長兼任主任委員,當時是彭振聲副市長。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天指出,原本要求京華城提供200坪公益空間,包含周邊人行道、空橋連接到鐵道博物館等,沒想到都委會幕僚會議竟建議京華城不用蓋空橋,替京華城省下1億,質疑會議竟替京華城解套,和台北101相比,兩者的公益性回饋差很多,她具體要求應增加公益性回饋,並將相關資料全送檢調調查。

許淑華爆料,根據會議記錄指出,「京華城經營不善,都市更新通常會給獎勵,開發單位在過程中好像很委屈,有沒有其他機制能夠協助?土管之外適當的增加一下容積」等,質疑有一位沒有簽名的委員開了後門。

許淑華指出,6月20日都委會開後門成立另外的專案小組,同意給京華城560%,研議用「容積獎勵」方式補償京華城。但法院在7月16日駁回京華城申請要求12萬平方公尺的面積,「等於是市政府勝訴,京華城不能再要這些東西,就是560%」,7月16日判決下來,7月30日又開了一次會,用容積獎勵的方式補償京華城,「法院都叫你不要再給了,結果又創了容積獎勵給人家,這就是開後門」。她認為,如今應亡羊補牢,再增加公益性回饋。

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說明,7月30日的研議意見第二點,專案小組會議建議陳情單位與市府研擬依法可行的「適當補救方案」,是基於當時的行政訴訟程序尚在進行中,現在本案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駁回原告之訴,市府應無需予以補救。

都發局長王玉芬回應,沒有補不補救的問題,因為12萬多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是一次性的、已經實現過了,若京華城一案真查到不法,恐不是小小的公益回饋能夠解決。至於給容積獎勵,王玉芬表示,這是當時副市長兼任主任委員彭振聲最後做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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