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營造友善環境 中市勞工局配合中央推育嬰留停彈性化

青年日報

更新於 10月09日09:04 • 發布於 10月09日09:04
營造友善工作環境,中市勞工局配合中央推動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中市勞工局提供)
營造友善工作環境,中市勞工局配合中央推動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中市勞工局提供)

記者張妤甄/臺中報導

為使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勞動部預計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使勞工於面臨小孩有短期照顧需求時,得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若發生臨時狀況,例如保母突然通知要提早接小孩,得以「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使勞工於請假上更具彈性,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

中市勞工局長林淑媛今(9)日表示,現行勞工於小孩三歲前,可以申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但申請留停期間以不少於30日為限,自明年1月1日起,放寬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另外,家庭照顧假部分,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此假別的薪資計算依事假規定辦理,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自明年1月1日起,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以「時」為請假單位,如56小時家庭照顧假在同一年度使用完畢,發生臨時需親自照顧家庭成員的情形,可以請未用完的「事假」,亦可以「時」為單位向雇主請假。

林淑媛指出,除提供勞工彈性請假外,面對明年即將施行的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措施,為鼓勵雇主包容勞工「育嬰留停以日請」及「家庭照顧假以時請」的照顧彈性需求,也依企業端、有育嬰育兒需求勞工、職場上職務代理人等不同面向,規劃及提供相關配套措施,包含由政府給予小、微型企業經濟支持,勞工申請1日育嬰留停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1,000元、規範勞工應於5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讓雇主有充裕時間進行人力安排、以及在避免及預防過勞前提下,給予臨時突發狀況職代加班有彈性等配套措施。

林淑媛提到,讓受僱者可以更彈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有助於減少勞工因照顧家庭而離職,達到照顧不離開職場,解決企業缺工,創造勞資雙贏。有關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相關訊息,已公告於勞工局就業平權網/最新公告(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3107261/post)。勞資雙方如有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問題,可電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服務櫃台諮詢。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12月新制懶人包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當心在睡夢中猝死!這些族群最危險 醫示警「4大警訊」是身體求救訊號

壹蘋新聞網
02

未來一週體驗春夏秋冬!這1天恐「凍到10度以下」

民視新聞網
03

趕快儲水!3縣市明起大停水「最長28小時沒水用」

三立新聞網
04

每天跳繩1千下想長高!國小女童罕見「卵巢扭轉」醫:太久可能壞死

台視
05

獨家/白沙屯媽祖高雄遶境 男癲癇發作粉紅超跑折返

EBC 東森新聞
06

2波冷空氣陸續報到「下探13度」 未來一週溫度1圖看懂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