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拒檢拖行撞死警所長被一審判死刑 陳嘉瑩上訴辯「過失致死」
時任新北市土城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攔查時,遭女毒蟲陳嘉瑩拖撞護欄致死,陳嘉瑩一審被判處死刑。如今上訴到高等法院,陳嘉瑩矢口否認自己有「殺人罪」,稱自己只構成「過失致死」,殉職所長太太到場開庭,難過表示每次開庭都要面對丈夫死亡的事實。
前年9月女毒蟲陳嘉瑩拖著警察撞護欄,導致時任土城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當場殉職,一審國民法官判處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現在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劉宗鑫家屬今天也到場來開第2次的準備程序庭,其妻子受訪時難過落淚,表示每一次來開庭,都要面對丈夫死亡的事實,也怒控律師每一次幫加害者講權利時,「請問一下我們被害者的權利、劉宗鑫的生命呢?我們一家人被她剝奪的人生」。
殉職所長太太難過表示,每次開庭都要面對丈夫死亡的事實。圖/台視新聞
開準備程序庭時,陳嘉瑩矢口否認自己有「殺人罪」,稱自己只構成「過失致死」,辯護律師也說陳嘉瑩不可能對路口執勤員警有殺人的意圖,且還批評一審的審判長太過於主觀,要求再勘驗路口監視器,以及再開一次準備程序庭作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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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蔡長育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