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站睡4小時收關懷單「最高罰1200元」 老司機力挺揭原因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國道休息站睡太久可能會挨罰?一名網友看到網路資訊,稱有人在休息站睡覺睡太久,醒來收到關懷單,最重可能面臨罰款1200元,但政府宣導不要疲勞駕駛,讓他感到很不解。不過,不少網友留言回應表示這樣的規定其實很合理,若駕駛把休息站當成免費停車場,反而會影響到其他人的使用權益。
停車逾時被罰怎麼休息? 網友兩派意見熱議
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好奇詢問,不明白為何政府宣導不要疲勞駕駛,但在休息站睡覺睡太久,可能會收到關懷單,甚至還會面臨最重1200元罰款。事實上,去年12月底就有駕駛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自己在休息站睡覺,醒來收到一張「逾時停車服務區4小時關懷單」,若不配合勸導,恐怕會挨罰。
不少網友留言表示,這項規定和宣導內容其實並不矛盾,「這個政策出來前,一堆汽車滯留在休息站,把休息站當成免費停車場,如果真的身心疲憊,是要你下交流道找睡覺的地方,4小時只是讓你足夠應付找個地方的體力」、「沒有矛盾啊,就免費停車場,但超過4小時要收1200元的概念而已,不然以後大家都開車去夜宿停車場或長時間免費停車占用,真正要上廁所、吃飯、瞇一下補眠的人反而沒地方停車」。
法規明定最多停放4小時 違規最重可罰1200元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應予拖、吊、移置、保管、處理外,並應予以舉發處罰,其中就包含「停放服務區、休息站內之車輛逾4小時」。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也曾在2023年5月發布公告提醒,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車位限停4小時,各項專用停車位也須依規定使用停放,如有違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
公路局說明,這是為了提升服務區停車位的使用周轉率,而且《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有明確的相關停車規定,違規者除了面臨處罰,若車輛遭拖吊,駕駛人還得自行負擔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