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新制上路!雲縣警三天取締並移置保管46台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修正新制於115年1月31日正式施行,共舉發無照駕駛46件,其中機車40件、小型車6件,違規車輛均依法移置保管並扣牌。不過,統計數據顯示此次並未查獲大型車無照駕駛案件,也引發部分民眾關注。
依新制規定,無照駕駛罰鍰全面提高,機車最高可罰3萬6,000元,小型車6萬元,大型車更達8萬元;若屬累犯,還將面臨加重處罰及吊扣牌照。立法目的在於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強化嚇阻效果。
然而,本次公布成果中,大型車違規案件為零。由於大型車體型龐大,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較嚴重後果,外界認為,相關稽查與數據說明若能更加完整透明,將有助於提升社會對執法公平性的信任。
有交通安全人士指出,執法單位在新制上路初期,若能同步公布各車種稽查比例與勤務規劃方向,或針對高風險車種加強專案勤務說明,將更有助於彰顯政策一致性,也能避免社會產生誤解。
警方表示,取締作為皆依實際勤務規劃與違規事實辦理,並未區分車種,未來也將持續針對無照駕駛等重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更表示執法是持續性的,才能持續維護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