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漁船懷疑遭坑400萬!水產老闆討錢不成...持雙槍開轟險奪命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基隆蔡姓男子透過開水產店的林姓男子居間購買兩艘漁船,交付1300萬元。但付款後蔡男才發現,原來一開始兩艘漁船只開價900萬元。蔡男覺得買貴,打算討回400萬元價差,但遭林男拒絕,發生糾紛。蔡男於去年6月間,持槍闖入林男的水產店,近距離朝對方開3槍,還好被害人機警,沒被殺死。一審將蔡男判刑12年、併科罰金3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改判刑10年、併科罰金25萬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6月間,當時45歲、從事水產買賣的蔡男,在下午4點多,開著賓士車前往瑞芳深澳漁港附近一處水產店。蔡男走進店內後,就取出手槍,朝52歲的林姓男子開槍。一開始兩發子彈沒有擊發,蔡男拉滑套,林男也趕緊伸手閃避,但蔡男繼續朝林男頭、胸等部位再開了3槍,林男因伸手阻擋,左肩、左手臂及右大腿中彈。
林男負傷躲進水產店中的冷凍艙,這時其他員工也衝上前壓制蔡男,林男見狀,也衝出協助壓制,最後眾人順利搶下蔡男槍枝。警方隨後趕到,在蔡男的身上起出非制式手槍2支、空氣槍1支、彈匣1個、子彈122顆,另外也在蔡男車上查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罐,蔡男遭檢方聲押獲准,最後依照「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蔡男供稱,去年5月間透過林男居間購買了2艘漁船,交付價金1300萬元,結果聽人說才知道,林男一開始只開價900萬元;他認為林男想要騙錢,找他談判後,他卻不願意還差價4百萬元,所以才拿槍去嚇林男,當下因為情緒失控才會開槍。蔡男還說,當時沒有殺人意圖,是想嚇嚇林男,自己都往旁邊打,沒有要殺死林男的意圖。
但法院根據監視器畫面,以及被害人的供詞,認定蔡男確實有殺人故意,因此一審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萬元。蔡男針對量刑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蔡男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高院因此減刑,改判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