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版「動保法」修正恐限縮人道安樂空間 獸醫公會籲增設委員會審議機制
行政院於1月8日通過「動保法」修正草案,並將於本周三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繼續逐條審查。獸醫師公會表示,行政院版草案恐限縮人道安樂空間,籲增設委員會審議機制,避免限制第一線專業人員的判斷空間。
本次行政院版本草案,擬將涉及收容動物得執行人道處置的第12條,修改為「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生理狀況已無法自行進食、飲水或排泄,或對管理人員安全與健康構成重大威脅等」。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挺挺動物應援團及台灣野生動物救傷與保育學會今共同表示,雖然草案試圖明確化人道處置的條件,但條件設計過於僵化,恐反而限制第一線專業人員的判斷空間。
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強調,人道處置的核心目的在於減輕動物痛苦、避免不必要的長期折磨與無效醫療,其判斷高度仰賴臨床經驗與個案整體評估,若法律僅以少數明列條件作為主要依據,而未保留足夠的專業裁量空間,將可能使第一線獸醫在面對複雜、灰色地帶的個案時,因顧慮法律風險而無法依其專業做出最有利於動物福利的決定。
挺挺動物應援團呼籲,人道處置應是一項結合醫療專業、動物生活品質評估與倫理考量的整體決策,目前的法定條件可能迫使執行人員必須先確保能證明符合特定條件,才能為痛苦中的動物提供緩解,反而不利於動物福利。
因此,第12條修法除明確基本原則外,應在制度上設計可供專業判斷發揮的機制,行政院版修法草案應採納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建議,在同條第1項第7款新增第4目,使獸醫可透過人道委員會審議程序,確認動物是否已無法維持合理生活品質或無治癒可能,並作為依法執行人道處置的正當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