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檢聲押5詐團車手 法官「這理由」全放了
打詐已成全民共識,行政院更將打詐列為治安首要工作。新竹縣市警方以現行犯逮捕4名車手和1名監控手,偵查庭訊後檢察官依串證逃亡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以利溯源向上追查幕後集團。不過新竹地院法官在羈押庭訊後,將5名詐團被告全都放走,理由是5人都坦承犯案,且法官認定5名被告都是「斷點」,查不到上游。檢方認為太過離譜提出抗告。
新竹縣警局竹東分局、新湖分局,以及新竹市警第一分局和市刑大偵二隊,4日在打詐專案行動中都有斬獲,分別依現行犯共查獲4案5人,總計逮捕4名車手和1名監控手,全都依詐欺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由於5名分屬不同詐團的成員被移送後,檢方偵查庭訊後依往例溯源追查上游不法集團,檢察官也向新竹地院法官聲押5名詐團被告。但法官聲押庭後,先是將前2件車手駁回聲押,4日下午再開另3名被告羈押庭,結果庭訊後也駁回聲押聲請,總計5名詐團被告全都被放走。法官理由是5名被告庭訊中都坦承犯案,法官認定5名被告都是斷點,應該追查不到上游的幕後詐騙集團,因此無羈押之必要。
法官縱放5名詐團車手和監控手,讓移送的警察單位也傻眼,警方花了大批人力和精力,好不容易才抓到人,卻因為車手坦承犯案,被法官視為「斷點」無法溯源而縱放,未來要如何杜絕詐騙案件發生!新竹市打詐專責警員指出,車手放走再犯率非常之高,放出去還是做一樣的工作,縱放車手只會助長詐騙案件持續發生。檢方認為5名詐團被告就這樣放走太過離譜,在4日傍晚提出抗告。(彭清仁報導)